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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旻 fàn mín

范旻(936-981年),字贵参,大名府宗城人,宰相范质之子,十岁能属文。乾德中,以父荫为右千牛备身、太子司议郎,迁著作佐郎,转度支员外郎,判大理正事,知开封县。开宝九年,知淮南转运事。宋太祖言:今委卿以方面之重,凡除民隐、急军须之务,悉以便宜从事,无庸一一中履也。太平兴国初,召为工部郎中。钱俶献地后,以范旻为吏部考功郎中,权知两浙诸州军事。宋太宗北征太原,召为右谏议大夫、三司副使、掌吏部选事。师还,加给事中。坐受人请求擅市竹木入官,为王仁赡所发,贬房州司户,量移唐州。六年卒,年四十六。著有文集二十卷、《邕管记》三卷。
  • 本名: 范旻
  • 字号: 字贵参
  • 所处时代: 宋代
  • 民族族群: 汉族
  • 出生地: 大名宗城
  • 出生时间: 936年
  • 去世时间: 981年
  • 主要作品: 游南雁荡
  • 主要成就: 右谏议大夫、三司副使、掌吏部选事
  • 范旻的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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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范旻的介绍

    简介

    生于晋高祖天福元年,卒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年四十六岁。十岁能属文。以父任右千牛备身,累迁著作佐郎。宋初,为度支员外郎。历知邕州。俗好淫祀,轻医养,重鬼神。旻下令禁之,割己俸市药以给病者,愈者千计复以方书刻石置厅壁,民多为感化。会南汉知广州官邓存忠攻城,旻屡出亲战,矢集于胸,犹死战不退后援至围解,迁库部员外郎。太平兴国时,累官右谏议大夫,兼吏部迁事师,加给事中。坐事贬唐州司户,卒。旻著有文集十卷,邕管记三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生平

    范旻十岁已经有能力撰写文章,因父亲关系任右千牛备身及太子司议郎,累迁著作佐郎。北宋初年,为度支员外郎及判大理正事,不久任开封县知县。 到岭南平定之后,升迁为邕州知州兼水陆转运使。宋太祖开宝四年(即公元971年)十月,范旻将十数件南汉后主刘鋹统治时不利民之政策禀报,宋太祖都悉数听从范旻而除去。邕州当时风行淫祀习俗,轻医药,病者不敢治疗,杀鸡猪,向淫昏之鬼祈福。范旻下令禁止,而且用自己俸禄买药亲自调和给病者,因而病愈者以千计,另再将医书刻在石龛置于厅壁,用以感化平民百姓。之后,原南汉广州知州邓存忠(另《尹崇珂传》称邓存忠为容州都指挥使)聚众二万人作乱,攻打邕州城七十余日。范旻屡次亲自应战,有一次范旻胸部多处中箭,但仍然督战激励将士,成功将乱党减少。范旻受伤病重,但仍坚守城池,另先后派遣十五人前往广州求援,及至援兵赶至围解,范旻被赐玺书以作奖励。但当时范旻病重,命令有司要以轿子载范旻回京城。疾愈之后获委任为镇州通判,在任时甚得民心,获赐钱二百万及迁为库部员外郎。 开宝九年(即公元976年),以库部员外郎身份主管淮南诸州及淮北徐州、海州及沂州水陆计度转运公事。而当时赵匡胤对范旻亦相当信任,范旻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决定适当的措施或办法,而无须一一禀报。 太平兴国初年,被召为水部郎中。及至三年五月,吴越忠懿王钱俶将地献给北宋,范旻被任命代掌两浙诸州事务。及后范旻自淮南回,朝被赵炅赞许其主管淮南诸州及淮北徐州、海州及沂州水陆计度转运公事其间,将江淮之间稻米运送量自大唐贞元年间倍增,而将范旻为翰林学士,卢多逊更进言认为杭州初复,应交由范旻管治。 同年六月,钱俶奉诏回朝,至八月入朝,其子钱惟治被命为镇国军节度使,代掌吴越国事及将地图、户籍及国库粮食锁匙,授予被命为杭州知州。吴越钱氏占据两浙逾八十年,对外有很多进贡,对内奢侈逾礼,不合法度,地狭民间多争斗,税收苛暴,鸡、鱼、蛋、菜详尽收取,少量拖欠,罪至鞭背,少者数十,多者至五百余,范旻上任后,即奏请希望将所有不利民之苛政悉数取消,而宋太宗亦跟从其请。 四年四月,宋太宗亲征北汉,范旻上书愿跟随出征,因而被召为右谏议大夫、三司副使,在三司事中负责判行,又兼吏部选事。战后,加为给事中。 宋太宗在位时颇为器重,数次被召讨论政事。五年八月,宣徽北院使、三司使王仁赡密奏近臣及王族中有人派遣亲信买竹木于陕西及甘肃之间,将之连结成巨筏运至京师,所过之关卡假托奉君命行事,又巴结执事者令其放行。宋太宗知道涉案大臣包括范旻、户部判官杜载及开封府判官吕端。范旻及杜载承认欺君之罪,而吕端则被查出为秦王赵廷美府心腹乔琏之托。最后,范旻被贬房州,杜载被贬归州,吕端被贬商州,皆为司户参军,而李符则接替范旻为三司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