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宗尹
(1100-1136) 南宋初宰相。字觉民,襄阳邓城(今湖北襄阳)人。宣和三年上舍登第,累迁侍御史、右谏议大夫。靖康初,以论弃太原三镇为言者所劾,罢归。张邦昌立为楚帝,遣其诣康王劝进。建炎元年,出知舒州,又以受伪命责置鄂州。召为中书舍人,迁御史中丞。三年,拜参知政事。四年,授通议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御营使(《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四)。绍兴初,为秦桧所挤落职(同上书卷一五),出知温州。六年,退居天台,卒年三十七。宗尹有才智,笃学工文辞。其《游龙华寺二首》云:“宿云开岭岫,晚稻没川原。村暗桑枝合,林红柿子繁。”描绘山中晚景如画。《全宋诗》卷一八七○录其诗六首。《全宋文》卷四二五一收其文一卷。事迹见《嘉定赤城志》卷三四、《宋史》卷三六二本传。
范宗尹,字觉民,湖北襄阳邓城人。少笃学,工文辞。北宋宣和三年,上舍登第。累迁侍御史、右谏议大夫。吕颐浩罢相后,宗尹摄其位。授通议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御营使,时年三十。“近世宰相年少,未有如宗尹者”。绍兴元年,因与秦桧交恶,旋落职知温州。及退居临海,不久病卒,年三十七岁。
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建炎元年,李纲拜右仆射,宗尹论其名浮于实,有震主之威。不报,出知舒州。言者论宗尹尝污伪命,责置鄂州。既,召为中书舍人,迁御史中丞,拜参知政事。
吕颐浩罢相,宗尹摄其位。时诸盗据有州县,朝廷力不能制。宗尹言:「太祖收藩镇之权,天下无事百五十年,可谓良法。然国家多难,四方帅守单寡,束手环视,此法之弊。今当稍复藩镇之法,裂河南、江北数十州之地,付以兵权,俾蕃王室。较之弃地夷狄,岂不相远?」上从其言。授宗尹通议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御营使,时年三十。近世宰相年少,未有如宗尹者。
宗尹奏以京畿东西、淮南、湖北地并分为镇,授诸将,以镇抚使为名;军兴,听便宜从事。然李成、薛庆、孔彦舟、桑仲辈起于群盗,翟兴、刘位土豪,李彦光、郭仲威皆溃将,多不能守其地。宗尹请有司讨论崇、观以来滥赏,修书、营缮、应奉、开河、免夫、狱空之类,皆厘正之。宣靖执政、围城、明受伪命之人,反用赦申雪;徐秉哲、吴开、莫俦等并量移;吴敏、王孝迪、耿南仲、孙觌、蔡懋等并叙复。侍郎季陵希宗尹意,乞诏宰执于罪累中选真材实能,量付以事。沈与求劾陵,因及宗尹,宗尹求去。上为罢与求,宗尹乃复视事。
初,宗尹廷对,详定官李邦彦特取旨置宗尹乙科,宗尹德之,赠邦彦观文殿大学士。枢密院副都承旨阙,宗尹拟刑焕、蓝公佐、辛道宗三人,焕戚里,公佐管客省,道宗不知兵,人以此咎宗尹。密院计议官王佾结公佐,宗尹请除佾为宗正丞,侍御史张延寿劾之,上罢佾。
绍兴元年二月辛巳,日有黑子,宗尹以辅政无状请免,上不许。魏滂为江东通判,谏官言其贪盗官钱,滂遂罢;李弼孺领营田,谏官言其媚事朱勔,弼孺亦罢:二人皆宗尹所荐。台州守臣晁公为储峙丰备,论者以为扰民,宗尹阴佑之。会公为妻受囚金事觉,上罢公为,宗尹不自安。时明堂覃恩,宗尹请举行讨论之事,上手札云:「朕不欲归过君父,敛怨士大夫。」始,宗尹建此议,秦桧力赞之,及见上意坚,反挤宗尹。上亦恶其与辛道宗兄弟往来,遂罢。沈与求奏其罪状,落职,未几,命知温州。退成天台,卒,年三十七。
宗尹有才智,当北敌肆行之冲,毅然自任,建议分镇,以是得相位。然其置帅多授剧盗,又无总率统属,且不遣援,不通饷,故诸镇守鲜能久存者。及为政多私,屡为议者所诋云。
《全宋文》范宗尹作品
人物生平
范宗尹从小专心好学,擅长文辞。宣和三年,考中进士,经多次升迁任侍御史、行谏议大夫。王云出使金国返回,说金人一定要得到三镇。范宗尹建议放弃三镇以避免战祸,谏官反对这样做,范宗尹被罢免官职,返回乡里。张邦昌越礼建立伪国,恢复了宗尹的官职,派他同路允迪去见康王劝说他称帝。
建炎元年(1127年),李纲被授任右仆射,范宗尹论奏他名声超过实际才能,有震主之威。不被答复,出京任舒州知州。谏官论奏范宗尹曾接受过伪朝的朝任命,宗尹又被责罚安置到邓州。不久,被召为中书舍人,升任御史中丞,任参知政事。
吕颐浩被罢去相位,范宗尹代理宰相之位。当时盗贼们占据州县,朝廷无力制服他们。宗尹上言道:“太祖收回各藩镇的权力,天下太平有一百五十年,可谓是良策。然而国家多难,四方守帅势力单薄,垂手环视,是此法的弊端所在。现在应到了稍微恢复建立藩镇的方法,分割河南、江北几十个州的土地,委以兵权,使他们来拱卫皇室。与把土地舍弃给夷狄之人相比,难道不是相差很远吗?”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授任范宗尹为通议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御营使,当时年仅三十岁。近世的宰相,没有比宗尹年纪更小的。
当初,范宗尹参加廷试,详定官李邦彦特别奏请皇上把宗尹放到乙科,宗尹很感激他,赠李邦彦观文殿大学士。枢密院副都承旨一职空缺,宗尹拟定邢焕、蓝公佐、辛道宗三人,邢焕是他的同乡亲戚,公佐主管客省,而道宗又不懂军事,人们因此指责宗尹。枢密院计议官王佾与公佐结交,宗尹请求授王佾为宗正丞,侍御史张延寿弹劾他,皇上罢免了王佾。
绍兴元年(1131年)二月辛巳,太阳上出现黑斑,宗尹以辅政没有成绩请求免职,皇上不答应。魏滂担任江东通判,谏官弹劾他贪污盗窃官钱,魏滂于是被罢职;李弼孺管领营田事务,谏官弹劾他谄媚事奉朱勔,弼孺也被罢免:这二人都是宗尹推荐的。台州守臣晁公为日常储备丰富,议论的人认为这是扰民之举,宗尹暗中保护他。正逢公为的妻子收受囚犯的银子被发觉,皇上罢免了公为,宗尹自己也感到不安。当时明堂典礼完成广施恩泽,宗尹请求举行评论功过之事,皇上亲笔书写札子说:“朕不想把过错归于君父,而遭士大夫怨恨。”开始时,宗尹提此建议,秦桧极力赞成他,等见到皇上态度坚决,就反过来排挤宗尹。皇上也厌恶他与辛道宗兄弟来往,就罢免了他的相位。沈与求上奏他的罪状,宗尹被罢官,不久,任命为温州知州。后退居天台,去世,终年三十七岁。